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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酒精廠三十四年度會計月報表案(二)

雲南酒精廠依次造送三十四年度二至七月份九至十一月份會計月報,雲南酒精廠三十三年度營業收支案奉審計部囑將於法不合之員工米貼市價差額一百一十餘萬依法繳庫查該項係資源委員會所屬各生產單位依規定應發之員工及眷屬食米未獲糧政機關按月以實物撥發該廠為顧全員工生活不得已乃逕向市面價購且官價核定較遲市價騰漲過速查核當時情形確屬有此需要又目前該廠早經結束人員星散分別收回難以辦到請准核銷免究歸償,審計部審核通知以雲南酒精廠三十五年度一至九月份會計月報經核查該廠三十五年度列支各職員雜費津貼膳團伙食津貼遣散員工發給回鄉旅費等項於法不核應予剔除等情查該廠於三十五年結束後由職員{#費困學#}負責保管嗣後該員因病去世即無實際負責人本件無法轉飭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5/11/13
  • 相關地點
    雲南-昆明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會計報表
  • 相關人員
    翁文灝;錢昌照;黃人杰;張鳳翯;李士傑;吳兆洪;孫越崎;張峻;李彭齡;林雲陔;蘇曾詒;費困學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7/2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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