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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紙業公司動用材料增值辦法等案

臺灣紙業公司總經理{#謝惠#}為實施動用材料增值辦法所提準備金經規定列入資本公積-增值戶內檢呈辦法一份呈請鑑核備案及臺灣紙業公司以物價上漲幣值低落依照現行成本計算辦法各廠處帳面均屬虛盈實虧為求表示真實財政狀況且維持原投資本完整並期有效制止虛盈之增加擬訂銷售貨物攤提再製成本準備辦法草案檢呈辦法一份電請鑑核,資源委員會電覆所擬動用材料增值辦法及銷售貨物攤提再製成本準備辦法在物價上漲時將減低本期盈餘似為所得稅法所不許惟如仍須實施該項辦法應將所有調整之數目列於資本公積-原料及物料補充準備科目中處理較為適當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8/07/05
  • 相關地點
    南京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歲計
  • 相關人員
    孫拯;謝惠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7/29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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