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銻業管理處代湖南省政府墊付湘桂路借款利息案

湖南省政府電告資源委員會本省應得銻業盈餘代付湘桂路借款利息稍遲已電四聯湘處照例核免過期利息並請止付該利息後會令銻業管理處辦理該過期利息退款事宜,湖南省政府電據四聯湘分處因省級財政自三十一年度起劃歸中央統籌故請提前清償湘桂鐵路借款案可否由銻餘項下墊款提前清償及會覆電未允,銻業管理處電請由三十年度湘省府應得盈餘項下撥付央行湘桂路借款到期本息經會撥交中央渝行並電湘府查收給據,銻業管理處電查湘省府歷年應得銻盈總數由本處陸續代償湘桂路借款本息數及鈞會直撥之數已溢付湘省府五十三萬餘元等是否應向該府索還經會核覆查列所有本會與該處此項償付借款本息數額及往來文件清單,銻業管理處電據湘省府囑將三十年度以前銻餘十五萬餘元仍撥償湘桂路本息不同意代解國庫經會電覆可照辦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1/12/01
  • 相關地點
    湖南-沅陵;重慶;湖南-零陵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歲計
  • 相關人員
    曾省齋;翁文灝;薛岳;錢昌照;李毓堯
  • 卷件結束時間
    1943/05/2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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