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高坑煤礦局年度盈餘案

高坑煤礦局為三十年度未分配盈餘已相繼撥充焦運週轉金祈緩解經復查本會所屬各廠礦三十年度未分配盈餘業已由會按照規定統籌分配其應解國庫數目亦早經本會掃解該局所應繳該年度之未分配盈餘積欠甚久亟應迅予繳會歸墊茲姑念該局資金週轉困難准予分期解會即擬具分期繳解數目又呈復該局截至三十年度止未分配盈餘為國幣七一、八八八.二九元除三十年度該年度未分配盈餘一二、二二九.四二元遵照鈞會訓令另案呈繳外其得分期解繳之數計為五九、六五八.八七元該款擬分三期繳解是否可行經復以所擬三十年度以前之未分配盈餘分期繳解數額准予照辦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3/08/31
  • 相關地點
    湖南-零陵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歲計
  • 相關人員
    王翼臣
  • 卷件結束時間
    1944/07/22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