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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委員會與各地方政府合辦事業盈餘案

金屬礦業管理處呈報因贛省府目前需款迫切請撥本年四至五月份合辦鎢礦盈餘一千億元經指令准先發四月份五百億元並已照簽支票交由該處具領及臺灣辦事處呈送臺省府盈餘分配並擬分攤表經電覆所送盈餘分攤表核屬可行准予備查至各單位攤付臺省府增加盈餘准照預繳官息紅利及所得稅辦法處理將來如何扣還併仰就近與省府商辦具報又資源委員會電臺灣省政府查臺灣本會各事業三十六年度決算提列之負債準備與折舊準備等科目前經查核剔除補課所得稅一案經本會電陳提列原由請惠免剔除並函請財政部解釋轉電查照辦理在卷擬請在未准該部復文前暫緩執行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8/05/12
  • 相關地點
    臺北;南京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歲計
  • 相關人員
    孫越崎;楊公兆;翁文灝;吳兆洪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10/2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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