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資源委員會各所屬單位對帳及保費等案

郵政儲金匯業局南京分局函告甘肅阿干鎮至虹橋第六二七第六二八號匯票二紙其票面所書兌付局名係虹橋郵局並非開發該局兌付者除函將原案移請江蘇郵政管理局查照辦理逕復外相應抄同該函副本復請查照,中國銀行總管理處函告關於中央電工器材廠請將前向該行昆明支行所訂借款移京敘做一節經查明已於三十五年二月洽妥得由該行南京分行在京代辦收付存入款項不計匯水支用款項時照牌價收費,交通銀行昆明分行函告為償付三十五年三四兩月份稽核費用國幣四萬元所開具之支票一紙均已收悉隨函附奉水單一紙請即查收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1/09
  • 相關地點
    上海;南京;雲南-昆明;貴州-貴陽;重慶;青海-西寧;廣西-桂林;湖南-長沙;四川-瀘縣;四川-內江;江西-南昌;江西-贛縣;甘肅-蘭州;甘肅-華亭;四川-威遠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總類
  • 相關人員
    季樹農;吳兆洪;蔡政通;俞鴻鈞;宋子文;林鳳苞;陳輝祖;林維英;朱通九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12/31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