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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委員會在臺各事業單位房捐繳納規定

台灣鹼業公司電會屬公營事業機關房捐前奉令援照機關房屋免稅條例予以獲免而現各地稅捐稽徵處尚未照該項規定實行請向台灣省政府查詢究竟是否豁免及台灣水泥公司電為台灣省政府通令各公營事業機關仍應按照房捐徵收細則繳納查蘇澳廠房捐是否需要繳納請令遵並經資源委員會台灣辦事處電各單位關於公營機關房捐前台灣行政長官公署與省政府分別公報詳細解釋仍應照繳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12/13
  • 相關地點
    臺灣-臺南;臺灣-宜蘭;臺北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總類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12/2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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