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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事務所兼理匯款業務辦法案

保險事務所呈報會屬機關散處全國各地每月匯款數額至鉅匯費支出積年累月亦頗可觀擬兼理匯款調撥事宜並擬具兼理匯款辦法九項請裁奪祇遵經復以核尚需要准予試辦惟會屬各單位間之匯款實質為財務調撥方式之一以能避免匯兌名稱不致引起可能發生之誤會為宜如無適當套匯機會或頭寸不足時仍以銀行代匯為宜以免影響業務至所擬必要時自運現鈔應全數投保銀鈔運輸險並儘量分保以策安全該所試辦匯劃業務應按旬將詳細數字經過情形呈會備核請分別遵照另擬業務實施辦法呈核,保險事務所呈送三十三年度調撥盈餘清表其應繳盈餘並請准予作為續撥本所工貸保險費轉帳,資源委員會致中央銀行業務局函本會酒精業務委員會採購酒精原料需用現鈔茲開具支票隨函奉上請惠予兌付同額鈔券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4/04/27
  • 相關地點
    上海;四川-內江;四川-廣元;雲南-昆明;湖南-沅陵;四川-資中;重慶;四川-成都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總類
  • 相關人員
    蔡致通;季樹農
  • 卷件結束時間
    1945/06/2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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