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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匯各項規章

外匯管理委員會檢送出口結匯採運必需品進口抵銷暫行辦法,行政院令發國營事業機關借用外匯辦法並飭知該辦法實施後國營事業機關外匯應悉數售予中央銀行不得自行握存凡訂約借用外匯應由事業本身收入項下分期償還不予成立預算以輕國庫負擔,兼財務處長{#吳兆洪#}簽請令發所擬各事業借用外匯辦法與動支三十六年急需外匯須知及資源委員會電發暫收暫付外匯款項折算清結辦法,行政院令發中央銀行管理外匯辦法暨進出口貿易辦法僑資及國人在外資金投資國內生產事業申請輸入辦法中央銀行外幣外匯存款支付辦法並令知各機關申請外匯應照使用區域貨幣結匯及國內銀錢業存放國外之外匯資產申報登記期限,資源委員會與中央銀行會呈各事業外銷產品所得外匯暨所屬各單位需用外匯處理辦法請核備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4/12/26
  • 相關地點
    山西-大同;甘肅-天水;四川-宜賓;廣州;遼寧-撫順;臺灣-新竹;廣西-柳州;瀋陽;四川-瀘縣;福建-福州;四川-萬縣;甘肅-蘭州;西安;重慶;青島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總類
  • 相關人員
    俞鴻鈞;孫越崎;張羣;甘乃光;翁文灝;吳兆洪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10/0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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