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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委員會暨附屬機關主計組織辦法

經濟部奉院令抄發修改及制定各機關組織法規有關主計部分條文四項辦法及解決各機關主計機構原則三點轉令遵照另為主計處為期各機關組織法規主計部分條文規定一致起見擬定條文程式以備各機關修改組織法規時之參考分令知照,西寧電廠為奉頒所屬機關辦理會計人員規程擬遵將該廠組織規程第十條修改為會計股股長及會計佐理人員之設置依資源委員會所屬機關辦理會計人員規程辦理以期符合呈請備案,行政院奉國民政府訓令通令各機關切實遵照主計法令施行不得故違分令遵照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4/11/10
  • 相關地點
    甘肅-天水;雲南-昆明;廣西-柳州;四川-瀘縣;四川-萬縣;甘肅-蘭州;貴州-貴陽;重慶;上海;北平;湖北-大冶;天津;廣州;湖北-武昌;青島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總類
  • 相關人員
    宋子文;宗賢俊;沙蔭田;翁文灝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08/2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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