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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委員會所屬機關資產報廢規則

資源委員會呈報各附屬機關資產報廢暫行規則施行業經五載今昔情形有殊不無應行修正之處茲參照法令與事實酌加修訂為附屬機關資產報廢辦法請鑑核示遵經依指令各點修正後公布施行並抄發所屬遵照及汞業管理處為各附屬機關散佈甚遠呈會報廢往返需時呈請准由本處就近處理再行呈報備案經復以未便照准另中央電工器材廠為該辦法規定報廢資產之變賣其估價在五千元以上者應公告投標行之現在物價因幣值跌落報廢之物每超值五千元之數公告投標手續似將不勝煩瑣且徒增費用支出呈請將五千元以上改為十萬元以上藉便實施經復以所請與修正審計機關稽察各機關營繕工程及購置變賣財物辦法之規定不符應暫緩議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3/09/03
  • 相關地點
    甘肅-天水;雲南-昆明;廣西-柳州;四川-瀘縣;四川-犍為;四川-簡陽;四川-萬縣;甘肅-蘭州;青海-西寧;西康-西昌;貴州-貴陽;湖南-辰谿;貴州-遵義;四川-宜賓;四川-資中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總類
  • 相關人員
    張莘夫;惲震;翁文灝;鄭家覺;錢昌照
  • 卷件結束時間
    1944/01/0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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