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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委員會暨附屬機關辦理福利事業標準等案

資源委員會令各附屬機關為劃一運用福利基金訂定以福利基金辦理福利事業標準四項,國民政府主計處令知節餘薪俸及生活補助費移充員工福利用途實際節餘與核計節餘發生差異時處理方法,行政院令發各機關生活補助費節餘准提充員工福利金辦法經會呈覆編送本會暨所屬全國水力發電工程總處礦產測勘處本三十七年上半年度生活補助費節餘移充員工福利金用途分配表,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3/06/19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總類
  • 相關人員
    吳兆洪;翁文灝;錢昌照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9/2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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