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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委員會各管理事業及貿易所往來帳款處理辦法

{#張峻#}呈報會屬各管理事業及貿易事務所等業務收支各款列帳方法紛歧致會處所間帳目未能軋準擬定由貿易事務所隨時填礦品售價收入款繳款書照數逕解本會核收及各管理處與分處收支款項為劃分省別起見應各別直接對會轉帳且分處部分除鎢銻桂分處和錫湘分處外均無須再經總處列轉等帳務處理原則請鑑核示遵經指示即照辦理另令運務處關於各種款項往來嗣後應由該處會計部分抄月列清單填明出帳科目逕送本會會計室核對,經濟部指令關於前呈所屬機關免徵營業印花各稅之意見除第一項第三款一般適用事業因按照營業稅法規定解釋即該會酒精生產事業無論官商合辦與否如已完納出廠稅當然免徵營業稅應予刪除外其餘准予轉咨財政部核辦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11/14
  • 相關地點
    香港;美國-紐約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總類
  • 相關人員
    翁文灝;錢昌照;張峻
  • 卷件結束時間
    1944/08/2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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