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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部辦理審計事務暫行規則

經濟部令資源委員會依照審計部暨所屬各處辦理各機關就地審計事務暫行規則之規定所有派駐各機關就地審計範圍自三十二年起應祇對駐在機關為之駐在機關之所屬機關如未派駐人員者仍應由審計部或各處審核,審計部函各機關會計報告限期送審辦法業經國防最高委員會決議准予備案請查照辦理,威遠鐵廠呈公有營業及公有事業機關審計條例該廠尚未奉到恐將郵失請補發一份,中國石油有限公司呈變賣財物手續是否亦適用簡化事前審計程序暫行辦法第四條第二項之規定辦理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02/24
  • 相關地點
    甘肅-天水;甘肅-永登;甘肅-蘭州;四川-威遠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總類
  • 相關人員
    林雲陔;張羣;王培騵;翁文灝;靳樹梁;劉剛;沈鎮南;孫越崎;杜殿英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9/0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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