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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營事業使用契約及主要帳簿憑證樣張應貼印花案(二)

錫業管理處呈帳簿自三十一年下期起收款收據自九月一日起遵照應納印花稅契約與主要帳簿憑證種類清單貼用並通令所屬各單位遵照辦理,經濟部令江西硫酸廠應納印花稅契約與主要帳簿憑證種類一案經與財政部商定開具清單並奉行政院令准予備案並抄發原清單仰知照,江西硫酸廠電詢出具之售貨單貨款收據及發票單是否適用印花稅法第四條並經電復售貨單發貨單可適用該規定至貨款收據似亦在免稅之列,甘肅機器廠呈甘肅省府飭將所用帳簿契約列報以便轉報核定印花貼免該廠似非地方公營事業且在創業期間擬免列報並經令應貼印花之憑證種類清單業經發在卷即遵照辦理,財政部函公用事業銀錢貨物收據貼用印花稅票辦法請查照轉知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09/05
  • 相關地點
    江西-大庾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總類
  • 相關人員
    徐韋曼;翁文灝;錢昌照;王雲五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06/19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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