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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碱業公司第二材料庫失火損失

資源委員會令台灣辦事處為據台灣碱業公司稱關於該公司前總經理{#方以矩#}任內第二場倉庫失火奉令將工人{#陳文通#}送交台南地方法院究辦外派{#李祥霖#}接替{#姚樹新#}{#卓慈真#}兩員工作另指派副管理師{#劉繼#}前往監交經盤點器材核對材料帳目發現錯誤該場三十六年七月二十八日與嘉義石興木材行訂約購買木材約值台幣一千五百萬元截至移交時尚未清結所收材料亦未照手續入帳驗收木材數量與通運公司代運證明書所載運送數量相差頗鉅及鹽筐一批全數短少鹽田課經手人員稱未領該批鹽筐經詢該廠廠長則稱存于被燒之倉庫而火災漏列表內亦未見列有此物等除已繼續徹查外而台南地方法院對於該倉庫被焚認為廠長{#張權#}故意縱火焚燒已提起公訴等請密查並將地院對張權起訴部分之進展情形隨時電報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8/08/22
  • 相關地點
    臺灣-臺南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業務/意外事故
  • 相關人員
    孫越崎;姚文林;方吉山;方以矩;陳文通;李祥霖;姚樹新;卓慈真;劉繼;張權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8/2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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