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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委員會臺灣各廠礦二二八事變損失處理情形

資源委員會所屬臺灣紙業造船水泥與鹹業等公司電告發生二二八事件各該公司職員情形各廠情況事變情形損失調查清冊暨善後辦理報告等,資源委員會電飭自三十六年三月份起調整該會在臺各單位職員待遇為照長官公署所定標準提高三成再加國營事業津貼惟該會臺灣辦事處以該調整方案係在物價波動前所擬定現已無裨於實際在臺各單位聯席會議決定重新調整為三十倍三千元並加國營事業津貼該案經資源委員會電復由該處就當地情形核議具報,行政院秘書處函資源委員會奉諭召集內政國防經濟等部會審查處理臺灣事件辦法八項建議原建議辦法第七項由經濟部會同資源委員會擬議具體辦法呈報行政院核定及{#盧郁文#}{#許本純#}等提出各事業在資金調撥材料購儲產品運銷上均亟待設法補救暨部份讓與民營問題糖公司以擇廠出售分期付款方式紙公司以招收民股為宜等各事業狀況,資源委員會電該屬臺灣辦事處請查明二二八事件中各廠有功人員以憑獎勵並電送在臺機關員工因二二八事件傷亡損失撫卹補助暨獎懲等緊急措施辦法及臺灣辦事處以該處員工二二八事件時冒險照常工作請准核銷所發津貼暨糖業公司橋仔頭糖廠員工亦於事件發生時協力維護該廠呈請准予以褒獎,資源委員會電示臺灣辦事處處理二二八事件善後事宜指示七項及臺灣鹹業臺灣銅礦籌備處等單位呈復遵辦情形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3/01
  • 相關地點
    高雄;臺北;臺灣-新竹;臺灣-蘇澳;臺灣-基隆;臺灣-臺中;臺灣-臺南;臺灣-安平;臺灣-金瓜石;上海;南京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業務/意外事故
  • 相關人員
    謝惠;周庚森;張峻;彭玉堞;錢昌照;吳兆洪;施建錚;李彭齡;林雲陔;孫景華;孫越崎;蔣夢麟;陳廣詮;黃煇;彭孟緝;陳儀;汪公旭;方以矩;李佛續;汪汝霖;沈鎮南;繆鍾彥;賓果;陶鼎勳;吳卓;吳鴻力;楊清;袁慧灼;陳志炘;馮昆崙;黃澤蓉;三浦光男;小山田茂;木村愿;熱田三郎;谷內伊之助;間瀨悅男;市瀨平;白崇禧;盧郁文;許本純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12/1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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