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長城煤礦器材提運及具領

煤業總局上海營運處為行政院善後救濟總署配給長城煤礦器材應由煤業總局辦理提運前經面告大會代表{#孫乃騄#}據告應由會令飭知方能照辦函請技術處查照辦理經指示長城煤礦已由資源委員會接辦所有配售該礦器材自可援案記帳並由煤業總局具領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2/12
  • 相關地點
    上海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業務/徵用
  • 相關人員
    孫乃騄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12/08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