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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北水泥公司徵用民地等案

華北水泥公司呈關於接收琉璃河平各莊北洛三村土地一案因該項土地為該公司製造水泥基本原料粘土取給地如將該地由原業主繳價領回則原料取給中斷必影響該公司事業且此次行政院飭交河北平津區敵偽產業處理局核復各節乃係該局不明製造原料之需要偏聽地方之要求故請據理辦理並附訴願書抄件經電覆該項土地如確需使用可遵照前令迅依土地法之規定辦理征收手續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8/09/23
  • 相關地點
    北平;天津;上海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業務/徵用
  • 相關人員
    翁文灝;陸宗賢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11/2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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