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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委員會在台各事業單位土地權屬問題

資源委員會電台灣辦事處關於台灣國省合營事業保管使用公地權屬疑義一案由行政院秘書處召集審查會議決議令台省府查報上項事業所有土地之取得手續及其面積再憑核議將來核議時並以接收日人時代之土地應屬國有接收後由公司自置之土地為公司所有經呈准撥為省有之土地應屬省有三項為原則茲查本會在台各事業認為各公司之土地均為公司之資產而政府及私人報資者取持之權益則為股權與上列三項原則當有出入請詳加研討提供意見作為下次開為時之依據,台灣紙業公司新竹煤礦局台灣鹼業公司台灣電力公司台灣糖業公司中國石油公司台灣辦事處等呈復關於政院議決土地權屬問題三點之意見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9/06/06
  • 相關地點
    臺灣-新竹;南京;廣州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業務/權益
  • 相關人員
    劉航琛;向英華;周炳麟;孫景華;張執中;曹麗順;曾亮;楊清;江德潛;謝惠;俞物恒;湯元吉;黃少谷;朱謙;薛銓曾
  • 卷件結束時間
    1949/12/0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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