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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北鋼鐵公司所屬各廠依法自行辦理公司登記

華北鋼鐵有限公司籌備委員會為天津煉鋼廠電請核示該會所屬各廠應否辦理登記與如何登記經指示國營及公營事業之依公司法組織而合於商業登記法所定應依法登記者該項登記手續依照商業登記法第二條規定由當事人向營業所所在地之主管官署為之並逕由各該廠自行辦理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7/23
  • 相關地點
    天津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業務/工廠管制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8/0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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