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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滬各單位請興建油池與敵產處置暨配撥案

中央機器公司為昆明機器廠前印昆空運費向昆明中央銀行結匯寄交中央信託局駐印辦事處收入中央機器廠戶內因軍運頻繁迄未動用因該廠另有需用備具變更動用外匯申請書連同恆茂洋行等報價單請鑑核轉呈行政院准予變更用途將所存盾幣折合美金移存上海以備應用,中國紡織公司為與首都電廠交換煙煤尚未撥還經函催該廠及揚子電氣公司已由資源委員會接管未還煤斤請速撥還,行政院為三十七年度七至九月份京滬兩區公教人員配糖差額金金元券准予照列仍作三十七年度預算由財政部先行墊撥並由主計處彙編三十七年度下半年度追加預算以憑完成法案經復以金元券使用有難擬俟幣值穩定後再為呈撥,中國石油有限公司廣州營業所為五油公司請在滬龍華浦東等地建立小量油池因目前上海情勢改變該案似已無法繼續辦理俟將來大局澄清再行洽辦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9/04/25
  • 相關地點
    廣州;雲南-昆明;重慶;上海;湖南-衡陽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業務/物資管制
  • 相關人員
    何應欽;孫越崎;夏安世
  • 卷件結束時間
    1949/05/2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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