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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信託局有關日本現有煤渣車輛可供出口案

中央信託局易貨處因日本現有煤渣車五輛可供出口每輛美金一千零五十元電請資源委員會轉洽各有關部門是否需要檢附規範一份經轉電撫順礦務局阜新煤礦公司查辦,撫順礦務局製油廠為接收敵偽庫存之渦輪油原貯於五噸之油罐內及變壓器油原貯於十噸之油罐內而發煙硫酸原分貯於兩個一百五十噸之油罐內近因行將用罄始發現各罐底之殘存均混有多量泥土渣滓不能應用現依資源委員會法規各機關產品登記通則之規定請准予註銷經指示姑准註銷嗣後對於油料之儲存應切實注意不得再有類似情事發生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9/06
  • 相關地點
    上海;遼寧-撫順;熱河-阜新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業務/物資管制
  • 相關人員
    孫越崎;翁文灝;謝樹英;關榮樞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12/0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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