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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貿易局及材料供應事務所臺灣分所運銷合作

台灣辦事處應行政長官公署為求安定物價確保頭寸曾宣佈緊急措施對進出口物資及銀行提款均加嚴格統制此種措施原屬地方政府權宜之經濟政策惟以本會在台事業權益立場謀一出路茲商得貿局同意依照互助合作之原則與材料供應事務所台灣分所簽訂代辦運銷各事業物資草約呈請核備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3/31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業務/物資管制
  • 相關人員
    孫越崎;錢昌照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4/2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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