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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委員會各單位外貿案件及處理辦法

日本賠償及歸還物資接收委員會中華民國駐日代表團總代表{#邵逸周#}函稱為順利推進對日貿易應請從速擬訂整個計畫且應分別確定對日貿易之現款與易貨業務之範圍和所需數量,工商部函稱上海市銅料工業同業公會所提紫銅絲條與黃銅絲條在國內輸入規定可比照對日貿易指導委員會決議規定惟資源委員會函覆中央電工器材廠有限公司製造各種紫銅絲條數量技術上均有確切把握故對紫銅絲應請不准輸入,財政部函請將三十八年一月至五月份庫撥對蘇易貨償債購運礦品與基金情形詳細列表見示及資源委員會已將該項列表呈請經濟部轉覆財政部,資源委員會函詢關於中國對德國英美合併區以易貨方式購買德貨進行情形及中央信託局覆電稱對外易貨事宜應先由輸出入管理委員會核定並據該會稱目下對德易貨於技術上殊多困難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8/05/13
  • 相關地點
    上海;天津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業務/物資管制
  • 相關人員
    陳中熙;陳紹琳;孫越崎;翁文灝;陳啟天;邵逸周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11/1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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