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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中日貿易雙重代表辦法

行政院令關於解決中日貿易雙重代表辦法一案應照外交部所擬辦法解決對日貿易債務清償與貿易手續改善等及資源委員會因所屬事業產品輸日換取器材之易貨部分極為專門復呈請核准自行辦理對日易貨部分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8/08/04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業務/物資管制
  • 相關人員
    吳兆洪;邵逸周;陳紹琳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9/0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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