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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蘇易貨借款以礦品價款償抵情形

中央信託局奉令統籌綜理對蘇易貨交涉經資源委員會電復明年度應償債數額不能超過礦產部分應償之數而種類數量則由資源委員會與蘇聯商務代表逕洽,財政部電請查復蘇聯對我國易貨借款三十五年度已償礦品本息數額及三十四年度礦品交貨結算情形經呈復運蘇礦品價款抵償債款清表又財政部國庫署因資源委員會三十四及三十五年度礦產品本息數額前後列數似有出入電請查照經復三十四年度交蘇方礦品連同墊付運保什費在內故實際償債數額有所扣減,財政部核復資源委員會辦理易貨償債對蘇償債不敷國幣五億元擬在易金帳內錫品價款轉帳惟該款係國庫易貨償債資金應繳還國庫並另案辦理追加,金屬礦業管理處因對蘇償債之鎢砂與純銻價格高漲擬以鎢砂五百五十公噸純銻二百公噸抵償本年度應償債務惟我國與蘇所訂協定僅規定償款數額未註明因礦價漲落而增減交貨數量故仍擬根據協定籌交礦品並附致蘇聯駐華商務代表團函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11/04
  • 相關地點
    上海;南京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業務/物資管制
  • 相關人員
    吳兆洪;張羣;李應洪;楊公兆;翁文灝;錢昌照;安子介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5/0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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