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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營事業職工會草案等法案

社會部擬定公營事業職工會法草案由資源委員會對原草案擬具國營事業職工會法草案,財政部交下縣市創辦公營事業條例草案並奉國防最高委員會令與資源委員會同經濟部核擬具有一般性而能共通適用之法規,社會部呈擬工業會法立法原則案經資源委員會呈覆應添國營工廠應依其性質以全國為區域分別組織各該業聯合會等意見後已轉呈國民政府委員會第四次國務會議決議通過交立法院審議,經濟部擬具改定重要工業名稱範圍一覽表草案由資源委員會彙整整理提出補充修正意見,社會部為工廠檢查法頒行已久多不適合實際需要擬訂修正草案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4/09/18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業務/物資管制
  • 相關人員
    翁文灝;翁鴻鈞;谷正綱;甘乃光;陳啟夫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5/0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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