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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人員任用條例修正意見

銓敘部公函資源委員會查前以技術人員任用條例施行已久難免有所扞格難通之處經徵詢貴會對於修正該條例之意見以便參考一案經覆技術人員任用條例修改意見一份惟自三十一年十一月非常時期公務員任用補充辦法公佈實行後所有該條例擬予修正各點於該補充辦法中大體得以解決該技術人員任用條例擬暫緩修正俟將來如有修正之必要時再予酌錄,資源委員會電覆銓敘部關於外國官署及公營事業機關或經我國駐外使館認可之營業場廠擔任技術工作得有合法證件之技術人員其年資酌予採用一節本會極表贊同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06/11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業務/物資管制
  • 相關人員
    翁文灝;賈景德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10/2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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