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褒城酒精廠供應軍政機關酒精處理情形

酒精業務委員會電為准褒城酒精廠請籌匯收購寧強包谷價款運費又已飭褒城廠洽西北補給司令部代製包谷酒精另包谷換交酒精數量不合請該廠查照見復又褒城廠代電以西北補給區司令部存大安包谷已由廠自運該部以代製辦法不予同意所需包谷價款請匯撥又褒城廠欠交酒精請飭設法迅予撥交,後方勤務總司令部電一五兩戰區四月份軍運用油經已向褒城酒精廠訂購酒精請飭該廠趕製並增加發陝地各廠原料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5/04/05
  • 相關地點
    包谷;陝西-南鄭;陝西-咸陽;陝西-寧強;甘肅-徽縣;陝西-褒城;西安;重慶;陝西-鳳縣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業務/物資管制
  • 相關人員
    寧伯俊;張峻;李永捷;翁文灝;趙煦雍;錢昌照;顏閔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05/1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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