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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外銷

資源委員會電中央銀行查本會台灣水泥公司外銷水泥兩批計價十四萬美元業經先後在台灣銀行辦理出口簽證手續按該行規定應自簽證日起一個月內結售外匯然以該行國外部經理飛滬接洽於六月十八日始返台而馬尼拉銀行為該兩批水泥所開之信用狀係於六月十五日期滿已洽菲方來電展期但台行已超過一個月期限請依外匯統籌處理辦法轉知台灣銀行以該項外匯不必辦理結匯即以原幣解繳貴行存於本會專戶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8/04/13
  • 相關地點
    上海;臺北;馬來西亞-檳榔嶼;美國-紐約;香港;菲律賓-馬尼拉;俄國-海參威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業務/物資管制
  • 相關人員
    勃羅納;徐宗涑;李仲桐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9/2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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