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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良煤礦局接管宣明煤礦保管處及請款案

明良煤礦局為接管宣明煤礦公司保管處茲呈擬定商辦法查保管職員薪津警役工津由該公司造送名冊按月由本局製薪工單發給並各項津貼兆本局規定辦理預算每月開支約需九十三萬又保管處辦公費每月預算為二十五萬代該公司正式結束後所有保管處經費即由本局負擔開支,明良煤礦局電陳本局生產前因匪亂銳減經各方艱苦經營始克恢復現每月產量由建設廳分配各公用事業供應不容稍緩惟各用戶多以本身營業欠佳對應付煤價遷延不付其中以用煤最多之昆明區鐵路局欠付尤鉅以致三十八年八月份經常支出分文未能發付數千員工食米尤成問題請速撥借銀元五萬以資救濟,資源委員會電明良煤礦局請將公用事業欠款數額查明詳報又事關該礦本身業務飭應竭力催收並請建設廳協助催繳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3/20
  • 相關地點
    廣州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業務/調整
  • 相關人員
    劉航琛;朱謙;郭珠;彭榮賓;楊銘恕;浦周護;王傳禮;繆沁和;車士良;鄒心如
  • 卷件結束時間
    1949/09/1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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