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敵產日產接收案

資源委員會函行政院及淄博煤礦公司籌備處關於淄博煤礦公司接收青島區敵產估價事經查明確已接收應增列九萬元外餘皆並非漏列或不須更正,材料供應事務所電覆所接收敵偽房屋并無糾紛,經濟部函關於接收臺灣日資企業房地產所有權案已轉呈行政院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8/06/05
  • 相關地點
    青島;臺灣-竹東;臺灣-蘇澳;高雄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業務/調整
  • 相關人員
    翁文灝;何玉英;孫越崎
  • 卷件結束時間
    1949/05/16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