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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日代表團日本賠償及歸還物資接收委員會人員派用案

外交部電達貴會擬派{#馮偉#}赴日一案已經行政院賠償委員會同意本部業經令派為駐日代表團日本賠償及歸還物資接收委員會專門委員並作臨時派駐人員辦理其一切費用由原機關自行負擔經轉電廣州電廠將馮偉本年底前所需費用籌匯來會,中華民國駐日代表團電達貴會派駐本團臨時專門委員{#劉麟生#}業經外交部派為本團日本賠償及歸還物資接收委員會技術專員其俸薪自部令改派之日起改由接委會支給再該員改派後仍係臨時借調性質應請其原服務機關照留職停薪辦法辦理,行政院賠償委員會電復貴會駐日總代表{#邵逸周#}函請將貴會派往駐日代表團賠償及歸還物資接收委員會工作人員{#吳承樹#}以技術專員名義任用轉洽外交部委派一案查現值政府勵行節約外匯之際該員仍以臨時拆遷人員名義在日辦事毋庸改派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8/08/03
  • 相關地點
    上海;南京;廣東-南海;廣州;日本-東京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業務/調整
  • 相關人員
    周茂柏;馮偉;劉麟生;邵逸周;吳承樹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12/0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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