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資源委員會派員主持收復區工礦水電事業接收工作案

資源委員會令甘肅油礦局與資渝鋼鐵廠等單位已派定擔任收復區工礦接收工作之主持人應即準備出發病辦裡移交等必須手續附名單仰遵照,經濟部令關於敵偽設於東北隻大陸科學院及其附屬各單位應由各有關單位分別接收予以整理,{#潘履潔#}呈前奉副主任委員諭遣調東北接收酸鹼肥料等化學工業製造廠原已準備啟程現接秘書處來函派赴台灣視察一案或係誤會請再查實情,{#謝家榮#}呈奉派赴台灣考察礦業順道赴南京上海北平等處考察礦業現狀請先墊發旅費又呈經費領款書請核發,資源委員會令{#邵逸周#}{#靳樹梁#}{#唐之肅#}視察龍煙鋼鐵廠及青島鋼鐵廠仍將視察情形具報備查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5/10/18
  • 相關地點
    湖南-衡陽;上海;青島;廣州;陜西-榆林;重慶;南京;遼寧-錦州;北平;臺北;湖北-大冶;河北-唐山;天津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業務/調整
  • 相關人員
    任國常;包可永;翁文灝;錢昌照;顏任光;惲震;趙宗燠;朱世明;張季熙;宋光梁;杜聿明;王翼臣;潘履潔;謝家榮;邵逸周;靳樹梁;唐之肅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03/06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