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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陘煤礦遣散及救濟費預算

井陘煤礦公司呈復有關遣散員工與保管費救濟費各點辦理情形檢同石門市各機關團體工廠部隊每月需煤焦數量表補發兩礦員工二至四月份欠資詳表緊縮及結束預用預算書脫險員工救濟費發放辦法經指示脫險員工救濟費發放辦法准照辦理又停止售煤事多窒礙始准照限額配售但所得價款應以專戶存儲不得擅自挪用補發結欠薪津款數不符應即查報並所貼補費計二十億元應編具概算呈核又飭令該公司出售存煤應儘先償還資源委員會歷次墊款以清帳款,井陘煤礦公司為辦理逃石員工救濟一案現已辦竣計截至三十六年十月份止支付救濟費與補發欠資共三千餘萬元分別編具發放兩礦脫險員工救濟費用統計表及補發兩礦失陷前員工欠資統計表呈請核照經核示准予備案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7/22
  • 相關地點
    北平;河北-石門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業務/總類
  • 相關人員
    孫越崎;王翼臣;翁文灝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12/06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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