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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省府增資南嶺煤礦

廣東省政府為南嶺煤礦公司原有資金短少不敷復工該府以三十六年度總預算列增該公司資金二億元業經核准一事電請照會省原定出資比例亦認增資金三億元以符規定經電復已將股款逕撥該礦並請該府將應增股款迅撥該礦應用,南嶺煤礦有限公司電關於粵省府應增該公司三十七年度投資已遵指示數目轉帳並俟年度結帳照實收資本分配官息紅利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10/25
  • 相關地點
    廣州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業務/總類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1/1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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