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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委員會工作報告編撰

資源委員會綜合組為奉諭應將重要工作進行情形每半月彙報呈行政院長{#翁文灝#}核閱惟第一次報告事項自三十七年六月一日至七月十五日止並將前有之每月簡明工作報告併案辦理送稿日期規定上半月為每月十八日以前下半月為次月三日以前格式則照簡明工作月報式樣扼要填駐函請各組查照辦理,資源委員會綜合組為三十七年八月份工作報告內容不充實若干重要事項未列入函請各組業務委員親自執筆以期翔實,資源委員會綜合組為據秘書處通知工作越報改為每月編報一次且應由業務委員執筆並於月底前編就呈院函請各業務委員查照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8/07/14
  • 相關地點
    上海;廣州;高雄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業務/總類
  • 相關人員
    楊清;翁文灝
  • 卷件結束時間
    1949/08/26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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