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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及特定事業經營規則

空軍總司令部前訂航社收費辦法規定航攝器材購價得以按官價折合法幣繳付一節使該部航攝消耗器材無法補爰官價外匯等故將前訂辦法略以修正及資源委員會將該項修正後航攝收費辦法電送全國水力發電工程總處知照,行政院令將國防部所呈維護公用事業整頓軍風紀辦法轉飭所屬各公用事業遵照,工商部電稱依規定所有電器承裝業登記及電匠考驗規則均應由地方政府擬訂送請該部備案且東北電力局所修改電器承製人登記規則並不適合及資源委員會已電飭該局與各電業單位應逕向所在地方主管機關洽辦承辦登記事宜,交通部擬具修正請領無線電材料進口護照辦法草案已呈請行政院核示公布而電請即日起遵照實行,油料分配規則施行細則及液體燃料管理章則輯要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6/19
  • 相關地點
    上海;貴州-貴陽;湖北-大冶;甘肅-天水;天津;瀋陽;四川-瀘縣;福建-福州;四川-萬縣;甘肅-蘭州;四川-長壽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業務/總類
  • 相關人員
    俞大維;周至柔;陳啟天;吳學周;周仁;姜立夫;朱家驊;李書華;殷宏章;翁文灝;葉企孫;陶孟和;饒毓泰;楊駿昌;謝樹英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12/1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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