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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陽酒精廠民國三十三年工作月報案

簡陽酒精廠呈送三十三年度一至十二月份工作月報請鑑核備查及關於資源委員會所發各附屬機關每月工作電報修正辦法其中營業收支一項因本廠產品售價須由酒精業務委員會依憑每月中旬液體燃料管理委員會所評定酒精價格且常須至次月二十日方能入帳似難如期列報乃擬請准予隔月補報,保險事務所與資源委員會材料處試辦合作購料辦法現已期滿擬繼續試辦三個月並將辦理情形呈報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4/02/15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業務/總類
  • 相關人員
    翁文灝;蔡致通;金貴湜;錢昌照
  • 卷件結束時間
    1945/02/09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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