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銻業管理處管理銻品實施辦法等案

銻業管理處自遷駐零陵以來所有前定各項法規及手續多因情形變遷與事實不相符合故將管理銻品實施辦法分配印證辦法請領護照及交貨手續暨磅取樣化驗手續與純銻加價扣價辦法加以修正呈會核示另附各項表單式樣,銻業管理處遵令擬具印證領換手續呈請核示經資源委員會准予備查並通知填發出口許可證概不收費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05/11
  • 相關地點
    湖南-零陵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業務/總類
  • 相關人員
    曾省齋;李毓堯;翁文灝;錢昌照
  • 卷件結束時間
    1942/12/18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