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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委員會改定執行管理各礦產品機關等案

資源委員會訓令鎢銻錫汞業各管理處及銻業管理處貴州分處川康銅業管理處等查前本會指定執行管理各礦產品機關及委託代辦之各省主管官署一案施行日久主管官署情形略有變更茲抄發修正清單即飭遵照,資源委員會呈經濟部並函貴州省政府以貴州省除銻礦以外其他甲種礦產品管理事宜均改由汞業管理處執行,資源委員會函重慶海關以凡由川康兩省境內運出或自他省運入及過境之銅料均須持有本會運照方得通行至銅之製成品及半製成品則均憑原進口稅單轉運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03/21
  • 相關地點
    上海;南京;廣東-南雄;江西-大庾;雲南-昆明;湖南-晃縣;廣西-桂林;江西-泰和;江西-贛州;重慶;貴州-鎮遠;湖南-零陵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業務/總類
  • 相關人員
    劉基磐;吳兆洪;吳鼎昌;張峻;張莘夫;張靜愚;王雲五;翁文灝;許本純;謝樹英;鄭道儒;錢昌照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09/0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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