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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煉鐵廠建築工程解約案

江西省重工業理事會呈報包商{#高星波#}承包江西煉鐵廠職員宿舍工程以賠累甚大請以二萬元賠償損失並解約查該廠交大陸建築廠包建之職員宿舍材料庫廁所杉木板等工程除材料庫完成一座杉板交到少數外其職員宿舍及廁所概未興工按照合約規定應由該包商負責建築完成至逾期罰金亦應照約履行自不能以二萬元賠償作為了事萬一該包商無力興建時應仍由該廠會同該包商洽定未了工程之賠償方為合理茲抄同該廠與大陸建築廠簽訂之合約請鑑核示遵,資源委員會令江西重工業理事會暨江西煉鐵廠車船廠硫酸廠機器廠電工廠等五廠查該煉鐵廠此項工程未據呈報詳情如何無案可稽此次姑准照辦嗣後應按規定手續於每一工程動工前將包商合約抄呈一份並敘明工程呈准年月文號及年度預算科目以憑查核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4/04/05
  • 相關地點
    江西-吉安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工務/工程實施
  • 相關人員
    包可永;吳兆洪;曹麗順;湯尚松;翁文灝;胡嘉詔;錢昌照;黃育西;高振國;高星波
  • 卷件結束時間
    1944/05/1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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