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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泉酒精廠修建大水池等各項建築工程案

北泉酒精廠高梁釀酒設備正積極進行而現有抽水設備之供量不足擬請修整該廠前大水池使不再滲漏附修理大水池計畫書與預算一份並另依資源委員會函呈報需要水量與修理理由加註具體說明等請鑑核資源委員會復該廠未列創業經費但可按照該廠合作辦法之規定在盈餘內提撥事業擴充費四十萬元飭在此數目內重編工料預算北泉酒精廠乃擬先行修理一部分以濟需要編具工料概算呈請鑑核,行政院呈報北泉酒精廠在北溫泉附近建築廠房未依公有建築限制暫行辦法呈辦北泉酒精廠復建築廠房未依法呈許乃因為奉到公有建築限制暫行辦法故未呈報而其餘工廠廠房乃接收自中央工業試驗所動力酒精廠籌備會呈請鑑核轉呈,北泉酒精廠第二宿舍與廠舍間有溪溝所隔管理不便擬架設木橋一座估計需工料費六萬九千餘元從三十二年度資本公積項下列支呈請鑑核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4/04/04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工務/工程實施
  • 相關人員
    翁文灝;齊熨
  • 卷件結束時間
    1945/03/0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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