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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政府公報更名總統府公報及送登公報稿件應注意事宜

行政院訓令資源委員會為國民政府公報於總統就職總統府宣告成立之日起改名為總統府公報所有各部會署有關全國性之命令文件及法令解釋等仍依前例由總統府公報集中刊布請遵照辦理並轉飭所屬一體知照又府院部會署頒行之法令一經公報刊布擬請轉函各機關務請抄繕清楚詳加圈點正文及附件加蓋印信及騎縫章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8/04/23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圖書
  • 相關人員
    吳鼎昌;張羣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6/26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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