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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委員會疏散辦公及必需留居市區職員眷屬數目

經濟部訓令奉行政院訓令抄發重慶市市民疏散三十一年實施辦法飭遵照辦理乃呈復已遵令將不必流渝辦公之職員疏散下鄉並具報疏散下鄉與留渝員工眷屬人數,經濟部訓令奉國防最高委員會秘書廳公告凡曾經疏散之黨政軍各機關限三個月內遷返原疏散區辦公等飭遵辦具報,經濟部訓令奉行政院訓令據重慶市政府呈為免無謂犧牲關於不必留居市區之機關與公務員眷屬請轉國防最高委員會通飭各機關趕速疏散資源委員會乃令重慶市多附屬機關遵辦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04/29
  • 相關地點
    重慶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治安
  • 相關人員
    翁文灝
  • 卷件結束時間
    1944/05/2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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