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四川礦業公司御林煤礦員警糾正案

經濟部據重慶衛戍總司令部稱四川礦業公司所經營之御臨煤礦公司衛廠隊警常便服攜槍往返桶井鄉至魚嘴沱一帶恐與該地常出現之小股匪徒造成誤會及經四川礦業公司查覆該礦警無著便裝攜槍往返情事惟臨礦場之道路時有團警保甲著便服來往而被認為該礦礦警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1/09/16
  • 相關地點
    重慶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治安
  • 相關人員
    史維新;翁文灝;錢昌照
  • 卷件結束時間
    1942/10/20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