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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辦事處所屬各單位分攤車款

臺灣辦事處電請台灣糖業公司台灣電力公司台灣紙業公司等所屬各單位分攤該處購置小汽車一輛之車款另為該處業務擴增交通工具不敷應用一事電請准予再添小汽車一輛經電覆准予備案至所送分攤表內應退還數應於下次攤收該處經費時分別向各單位減收且原有豐田舊車仍應相機出售並應掃數分別退還各分攤單位,保險事務所台北分所台灣水泥公司台灣鹼業公司電送各該單位應攤付該處購置小汽車一輛之車款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4/12
  • 相關地點
    臺北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事務
  • 相關人員
    汪公旭;翁文灝;謝惠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4/0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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