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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供應事務所華北分所接管鞍山鋼鐵公司平津房屋器材情形

材料供應事務所電資源委員會為華北分所奉飭點收鞍山鋼鐵公司在平津所有房屋家俱材料一案經派員向該公司平津辦事處洽辦因津方聲稱此間業已結束一切均歸北平清委會主持復親赴平洽辦清委會則以該會僅負清理之責不管行政是以接收工作未能進展再查該公司平津所有房屋均係租賃並非自置車輛方面平處聞有吉普車一輛至於器材經探查除在天津煉鋼廠倉庫存有鋼鐵材料外餘均經清委會逐漸處理留剩無多現該公司已派聯絡員駐平將本案移交華北分所辦理謹將辦理經過情形先行呈核備案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8/07/28
  • 相關地點
    北平;天津;遼寧-鞍山;上海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事務
  • 相關人員
    吳兆洪;孫越崎;蔣易均;許宗劭;嚴恩棫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8/0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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