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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陽酒精廠購置房地案

簡陽酒精廠成都支廠因廠址面積過小運輸不便冬季用水缺乏請准購買成都市外東宋公橋街{#康紀鴻#}房地產並附合約書經資源委員會覆稱難照准惟日寇投降後經復原工作視導團主任{#張峻#}查稱該屋若退款僅得三百萬且川康銅鉛鋅礦務局保管處倉庫分散各處擬由簡陽酒精廠照購後分租該處應用等情現已准照購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5/07/20
  • 相關地點
    四川-成都;四川-簡陽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事務
  • 相關人員
    卓鳴皋;牟正彬;翁文灝;蒲濟知;金貴湜;錢昌照;陳玉清;康紀鴻;張峻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06/26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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